
本期导读:
1、关于近期我校学术不端行为事件及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的通报
2、关于学习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的通知
关于近期我校学术不端行为事件及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的通报
各学院、部门: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全体师生的学术道德规范建设,要求全体师生从事科学研究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要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杜绝沽名钓誉、急功近利和损人利己的不良风气,自觉维护我校的学术声誉。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值得继续努力和亟待加强的地方。近期,学校接到了若干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反映我校个别教师存在学术行为不规范现象,现将近期发生的事件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在高水平论文奖励申报中,有教师递交到学校的论文其单位排名与电子数据库中论文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全体教师负责的态度,学校经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要求当事人作必要的说明和检讨,当事人主动撤销申报材料。
2.在申报科技奖励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反映:“学校有教师在申报材料中使用对专利发明人进行更改(涉及发明人的增减和排名)的专利,涉嫌剽窃”的现象。经学校核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法律状态检索页面清晰地显示专利发明人经过更改,调查显示更改后的专利发明人未按对专利贡献大小进行排名,我校已将核查结果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已作了相应的处理。
3.2012年暑期,学校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转发的学术论文抄袭、一稿多投、内容相互重复的举报。学校职能部门针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并请相关专家和有关学院的教授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鉴别。经“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其中有两篇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复制本人论文)较高,另有三篇论文存在较多相互重复的内容。学校根据杭师大〔2008〕11号文件(详见附件1)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已将调查结果反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社科〔2009〕3号)(详见附件2),以下七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4.伪造注释;
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师生学术道德的教育,严肃学术纪律,杜绝学术腐败,净化学术环境,促进学术诚信,创建一流的学风,学校将对存在以上学术不端行为的师生进行严肃处理。
杭州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杭师大〔2008〕11号)
2.《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
关于学习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的通知
全校师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做好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更好的推动高校学术水平,提高学术道德。
杨卫校长以《研究生培养的学术生态》为题,结合浙江大学实际工作经验和个人体会从研究生培养的创新生态、和谐生态、诚信生态和开放生态等四个方面,说明了建立良好学术生态的重要性。通过浙江大学贺海波因论文造假被除名、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均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浙江大学附属***医院发表的论文涉及一图二用、张冠李戴而被Springer出版社投诉,给予论文的第一作者留用查看、通讯作者记过且两年停招Ph. D. 的行政处分;某文科教授被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投诉其发表的论文中文稿与英文稿相似,而给予当事人记大过、停招研究生的行政处分等等实例,阐明了浙江大学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的决心。
叶高翔校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杭州师范大学正处于科研大发展时期,尤其要关注学术不端行为,在反学术腐败上要努力向浙江大学学习,引以为戒,从严治校,抓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
附件当中是本次报告会的资料,请各位老师阅读学习。
